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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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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期貨結算日就是契約到期的日子,以台指期來說,大台與小台的期貨結算日都是每個月第三個禮拜的星期三,且存續合約為交易月起連續五個季月,但海外期貨商品的交易日、交易時間、期貨結算日就與台灣的完全不同,海外指數型衍生性金融商品到期結算日是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的第三個星期五。

 

 

章節目錄

3.2.1 美股結算制度

美股支持T+0交易制度,當天買入的股票可以當天賣出。投資者在買入之後,發現判斷失誤,可以及時賣出,避免風險和損失擴大。美股目前實行T+2交割制度,即交易發生後第二個交易日完成清算交割,例如:週二在美國股市賣出股票的投資者將在週四收到交易資金。

3.2.2 海外期貨結算制度

除指數期貨外,多數的金融期貨與商品期貨在到期時都須進行現貨(實物)交割,現行台灣沒有現貨商品交割制度,所以會在一定的日期前,要求買方須在第一通知日的前一交易日平倉出場,若未出場,期貨商將執行代為沖銷。

a.    第一通知日(First notice day)
(包括外匯類商品、能源類商品、11號糖)
依照各期貨契約的規定,期貨契約的賣方可以向交易所提出要求買方交割的第一個日子稱為第一通知日,此通知日因期貨契約與交易所而異。當手上持有期貨多單,進入第一通知日後,就有可能被要求履約進行實物交割。此類商品網路交易期限為”最後交易日前三日收盤”截止,隔日為人工平倉最後期限,未平倉者於收盤前兩小時由交易室代平倉。

b.最後交易日(Last Trading Day)
(包括債券類商品、金屬類商品、穀物類商品、活牛、咖啡、可可、棉花、橘汁)
此類商品網路交易期限為”第一通知日前三交易日收盤”
多單於網路關閉日隔日作為人工平倉最後期限,未平倉者於收盤前兩小時由交易室代平倉。
空單以最後交易日前兩日作為人工平倉最後期限,未平倉者於收盤前兩小時由交易室代平倉。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最後交易日尚未清算的期貨合約,須通過相關「現貨商品」或「現金結算」方式平倉,目前大部分期貨商品最後交易日通常就是結算日。此外,並不是每個實物交割的期貨都有「第一通知日」,也有些商品第一通知日跟最後交易日是同一天,如歐元。

統一期貨官網有詳述各交易所與商品的最後交易日:
https://www.pfcf.com.tw/info/detail/792

c.結算日/交割日(Settlement Date)
美國股市於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的第三個星期五,是指數型衍生性金融商品到期結算日。

統一期貨官網有詳述國外指數期貨現金結算方式:
https://www.pfcf.com.tw/info/detail/1399

3.2.3 什麼是四巫日?

美國到期結算的衍生性商品有股票指數期貨、股票指數選擇權、期權、個股期貨共四類,因結算日集中在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的第三個星期五,故稱四巫日。因2002年11月8日起,美國市場才開始交易個股期貨,故在此之前稱為三巫日。

快速結論

海外期貨由於商品包羅萬象,到期日與結算規則與台灣有很大的不同,根據過往經驗,在結算日前後行情波動也會放大,投資人在交易之前最好多加了解,以免錯失最佳的交易機會,投資人可以參考統一期貨官網的交易相關規則: https://www.pfcf.com.tw/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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